Swift和Javascript ES6/ES7比较研究

古罗马著名学者塔西陀曾说:“要想认识自己,就要把自己同别人进行比较“。比较是认识事物的基础,是人类认识、区别和确定事物异同关系的最常用的思维方法。比较研究法现已被广泛运用于科学研究的各个领域。在语言学,教育学,文学等社会科学研究中,比较研究是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。
本文将比较研究下Swift和Javascript ES6/ES7这2种当前最新的编程语言,看看两者在函数式编程,面向对象,面向协议等编程范式,以及部分语法细节方面的差异。

1. 变量定义比较

Swift用var定义变量,let定义常量,一般情况我会先把所有变量都用let定义,需要时再改成var。
Javascript ES6以前版本没有let,只有var, var不支持块级作用域,如果一个变量没有用var定义,则默认是全局变量。
Javascript ES6引入了let和const, let用来定义变量,const用来定义常量;let定义的变量支持块级作用域,var定义的不支持块级作用域,因此推荐用let定义变量。
由此可见,Swift的变量定义更友好合理,毕竟是新语言,没有历史包袱。

2. 类和继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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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1. 1. 变量定义比较
  2. 2. 2. 类和继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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